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07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06 ] 121 号)精神,为做好 2007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发放、注册登记等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当地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二、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要求做好当地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名工作从发文开始到3月16日止。
2 .各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首次报考人员须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授聘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片免冠彩色 1 寸照片3张,初审合格后填报《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 1 ),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005 年度、 2006 年度已报考人员为续考人员,不需初审,直接填写《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表》(附件 2 ),同时交近期同底片免冠彩色 1 寸照片3张。
3 .各市在报名审查中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逐项审核,避免差错。
4 .各市报名结束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 3 )、《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 4 )和《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报名汇总表》 ( 附件 5 ) 。《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资格考试续考人员报名汇总表》和《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报名表》及其电子文档盘( Microsoft Excel 格式)同报考人员报名表、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3 月 15 日至 16 日上报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进行资格终审。合格者办理资格考试报名手续。
考试准考证请于 5 月中旬到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领取。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5 月26 日
上午 09 : 00 - 11 : 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 : 00 - 16 : 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 月 27 日
上午 09 : 00 - 11 : 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 : 00 - 16 : 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四、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
考试教材为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制出版发行,各市(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组织报名时按套为单位一并征订或自行购买。统一购买的,汇总后将教材征订单(附件 5 )和书款( 130.00元/ 套 ) 一并上报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考试教材请各地市于 3 月 30 日到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按地市领取。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 2 号
单 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 编: 100026
联 系 人:洪兆敏 ( 010 ) 64194907
五、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 2003 ] 90 号)规定,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务费: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 40 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 35 元。
考试办法及报名条件详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联系。
省人事考试中心: 付 嫱 电话: 0351-8780387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崔 健 电话: 0351-6162799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